宅基地非农业户口登记(农村户口的非农业人员宅基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宅基地非农业户口登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宅基地非农业户口登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户口不在农村的人怎么确权老家的宅基地
户口不在农村宅基地有以下确权: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法律主观:户口不在农村的人无法确权老家的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户口不在农村的,退出的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主观:户口不在农村的人确权老家的宅基地方式如下: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只要宅基地使用证是自己的,上面还有房屋,完全可以确权。否则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
户口不在农村的人确权老家的宅基地方式如下: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2、非农业户口土地确权政策
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是指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法律分析:非农业户口不可以取得土地确权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政府部门在确权过程中应该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在确权后加强监管,保障非农业户籍居民的合法权益。
现在很多年轻人会选择将户口迁入城市,成为非农业户口,后期继承了农村的房屋。这个时候就需要考虑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问题了。对于这种原因形成的农村房子,属于继承房屋,或者是农民进城落户房屋。
3、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的条件
非农业户口在农村,宅基地符合如下情形,能确权,否则无法确认。
户口不在农村宅基地有以下确权: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集体迁入设区的城市,应当按照农民自愿的原则,依法确认并登记宅基地的权利。农民和华侨在农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和房屋,也可以在村集体颁发证书后依法确认,但土地证书将标注为“非农民集体成员”。
以山东省为例,非农业户口在农村,宅基地符合如下情形,能确权,否则无法确认。
4、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
该权利是对建筑物及附着物而言的所有权。如建筑物存有且可继续使用,非农业户口人员同样可以继承后继续使用,因地随房走,故可以对建筑物所占土地进行使用。但该宅基地不应确权给非农业户口继承人。
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是指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非农户口宅基地确权是指在城市和城乡结合部范围内,对居住在农村宅基地上的非农业户籍居民建设的住房以及属于该住房的用地进行确权工作。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使用权;(2)任何人不得多占或者擅自占用宅基地建房,必须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政策;(3)非本村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宅基地非农业户口登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宅基地非农业户口登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