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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宅基地的权限,农业农村局管农村宅基地

农业农村局宅基地的权限,农业农村局管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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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农业局哪个股室管
  3. 宅基地三权分置指哪三权?
  4. 农村宅基地农业农村局职能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包含的法律法规有:《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民法典》等。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规定如下: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物权法》第152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物权法》的153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农业局哪个股室管

农田基建股:负责节水农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上级对应科室安排的业务工作及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法律分析: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 法律依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宅基地 。

农村宅基地归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宅基地的申请;讨论通过后,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提交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农村宅基地归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法律主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农村宅基地 的管理工作。 宅基地 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3、宅基地三权分置指哪三权?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主要目的是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法律分析:宅基地三权包括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目前正在探索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促进空间合理开发利用。

法律分析: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分析: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

4、农村宅基地农业农村局职能

法律分析:农业农村局职能职责有以下六点: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如下: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四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更好地发挥在提供食物、工业原料和其他农产品,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作用。

农村宅基地归农业农村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管理,由乡镇政府负责审核批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业部拥有宅基地管理和执法权,负责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等等;国土资源局统筹安排宅基地的规模和布局等等。

承担农业统计工作。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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