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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门宅基地执法探讨(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农业部门宅基地执法探讨(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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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农业农村局管违建吗
  2.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法律
  3. 农业农村部出台的宅基地规定,你怎么看?农村老家的房子怎么处置?_百度...
  4. 农村宅基地执法存在问题
  5. 宅基地执法存在的问题

1、农业农村局管违建吗

农业农村局管违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由农业农村部门对区域违法违规建房项目依法进行查处值得商榷,法无授权不可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责的一个最基本原则。

法律主观:农村违建城管没有执法权。城管部门是委托执法部门,本身没有执法权,应当根据政府授权的范围行使权利。城管执法主要以管理为主,如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市容市貌、环竟卫生、车辆占道等。

农村违建农管会不管,农村违建房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农村违建房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法律主观:房屋的违章建筑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一般是由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的。违建的房屋还在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制止。

2、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法律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包含的法律法规有:《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民法典》等。

法律分析:土地法关于宅基地规定是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明确的规定,农村的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的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住宅的面积也不能够超过各个地方所做出的规定,并且在建造房屋的时候应当符合总体规划。

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个人所有的、供农村居民建造住房和从事生产、生活活动使用的土地。

农村宅基地包含的法律法规有:《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民法典》等。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

3、农业农村部出台的宅基地规定,你怎么看?农村老家的房子怎么处置?_百度...

拥有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在宅基地有房屋的基础上,继续行使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房子是不允许被重建和扩建的,一旦房屋倒塌或者闲置超过两年以上,政府将收回此宅基地。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交易。但是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买卖;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也以认定无效为原则。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发放土地使用证。关于买了宅基地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您可以作为参考,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4、农村宅基地执法存在问题

申请条件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没有宅基地 的;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法律分析:第一种是所谓的空心村问题。所谓的空心村,指的是原来村庄内部的房屋由于农民的搬迁而被废弃,同时在老村的外围或临近的交通线路附近建起新的农房。

长期闲置撂荒无人打理的耕地;无法完成确权的农村耕地;非法使用的私自在耕地上建房或者未经批准用于其他用途的;农民私自对荒地进行耕种。

农村宅基地确权与实际不符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宅基地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不一致、宅基地使用权不明确、宅基地流转难等。这种情况的存在给农村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土地资源浪费、农民权益受损等。

答案是不能。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等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是不可以向城里人或是外村村民买卖农村宅基地的。

5、宅基地执法存在的问题

法律分析:第一种是所谓的空心村问题。所谓的空心村,指的是原来村庄内部的房屋由于农民的搬迁而被废弃,同时在老村的外围或临近的交通线路附近建起新的农房。

申请条件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没有宅基地 的;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答案是不能。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等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是不可以向城里人或是外村村民买卖农村宅基地的。

规划在合并的几个村中间圈地新建办公大楼、公共设施现象普遍存在,大量耕地被占用,而实际使用率较低。三是基层干部群众土地管理知识缺乏,土地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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