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基地房屋(农业生产用房用地审批)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24-08-01 08:41:21 •阅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业生产基地房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农业生产基地房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农业用地房产证怎么办理?
一)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农村房产证证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2、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3、公告;
4、审核;
5、收费;
6、记载于登记簿;
7、发证。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业生产基地房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业生产基地房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