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乡村建设要找准农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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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修路政策指南?
一、占地补贴:现阶段许多农民就连原始的基本道路都没有,在修建道路是必须要会占据到农民的山地、耕地等情况,而土地被占用,农民也将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偿,《土地管理法》中第四十七条也明确提出: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当修路导致土地被征收,农民也可以依据这项政策,获得相应的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或者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由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议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
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乡镇人民政府是村道的建设主体,按照“县道县建、乡村道乡建”的原则,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道建设的责任。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列入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采取农村公路资源开发、金融支持、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在使用方式上提出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允许地方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让农民群众提前受益。
办法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第二十一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第四十六条规定,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或者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或者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由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议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农村修路的政策指南如下:
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不在修建范围内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22农村修路适用于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其中乡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nbsp; nbsp; nbsp; nbsp; 农村修路最新政策:必须与城乡规划的发展规划相协调在农村公路建设时,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国道、省道以及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规划相协调。
nbsp; nbsp; nbsp; nbsp; 农村修路最新政策三:严禁向农民收取费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同时村公路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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