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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宅基地问题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宅基地管理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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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农村宅基地申请,6种情况不会批准!一直不给审批怎么办?
  2. 关于农村宅基地问题
  3. 有关农村宅基地问题。
  4. 农村宅基地问题怎么咨询
  5. 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问题有哪些规定?

1、农村宅基地申请,6种情况不会批准!一直不给审批怎么办?

、没分户或者已有一处宅基地:若名下已有一处宅基地或者结婚后没分户的,在申请宅基地户时,是不予批准的。

三)如果村里有征收拆迁规划的。 建议您不要再申请宅基地,因为这时候去投资建设新房,会造成资源浪费,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也就不予批准。 (四)一户多宅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法律主观: 申请宅基地村里不批怎么办 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应该保障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遇到宅基地不予审批的情况,需要分类进行处理。如果是您不符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那么就需要等条件达标后再申请。

2、关于农村宅基地问题

由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标准第十三条 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

和宅基地有关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当地宅基地资源紧张 申请宅基地的人每年都有,其中不乏已经申请了一两年还是没有一点音讯的人。宅基地资源近年来越来越紧张,遇到不批的情况有可能是村里没有可以用来建房的空闲地皮了。

3、有关农村宅基地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条 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

根据国家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规定,宅基地征迁补偿费用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被征地单位集体管理和使用,附着物(房屋及其他设施)补偿费属产权所有人。

4、农村宅基地问题怎么咨询

如果您需要咨询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可以拨打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电话,例如国土资源局或者农业农村局的电话。如果您遇到家庭矛盾或者房屋纠纷,建议您先和家人协商解决。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农村宅基地咨询热线,您可以拨打12345市长热线电话。也可以拨打法律援助热线12348。

司法机关:如果宅基地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总之,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咨询和协助。

首先,12345能提供咨询和政策指导。对于农村建房的法规和政策,例如宅基地的申请程序、建设规划的审批流程等,农民可以通过12345了解这些规定,以便在建房时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

申请宅基地审批的程序: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5、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问题有哪些规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翻建、扩建原旧住宅。

哪些人可以申请使用村里的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根据这一条可以看出,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的,通常情况下只能为本村村民。本村村民,专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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